外媒:加拿大副外长将访华解冻双边关系
95 2025-04-05 06:33:23
冯珏:《自动驾驶汽车致损的民事侵权责任》,载《中国法学》2018年第6期,第116页。
有必要将这一实践中普遍性的做法规范化、制度化。两高有关刑事司法解释时间效力的规定,确立了从旧兼从轻原则,本应成为民事司法解释因循的思路。
(30)法律适用选择权,必然有司法审查的内在要求,即对有关规范是否与上位法相抵触,进行判断。同时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最高人民法院通过批复的方式履行监督职责,对地方各级法院的自由裁量权进行限制。在监督系统中,不仅应提高司法解释备案审查实效,还应挖掘本土资源,比如全国人大常委会监督下的包括司法解释在内的规范集中清理制度。在笔者看来,我国的司法解释是历史性产物,且将长期存在。概言之,在司法解释适用过程中,以各级法院的功能为切入点,避免司法解释适用违法,客观上达至司法解释、乃至法律适用的合法状态。
2017年以前,备案审查的特点是内部协商,通过发出审查意见的方式督促纠错,具体情况几乎不向社会公布。(12)作为10起案例之一,该条被审查的始末,使我们得以通过个案对司法解释备案审查机制进行微观察,不仅审视备案审查的实效与局限,亦得以观察司法解释与法律的互应影响,为我们系统地思考司法解释合法性的实现提供实践基础。党在任何时候都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同群众同甘共苦,保持最密切的联系,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不允许任何党员脱离群众,凌驾于群众之上。
我国司法制度反映的是最广大人民的根本意志,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我国司法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二)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国的司法制度是党领导人民在长期的实践中建立和发展起来的,在总体上与我国国情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是适应的。(三)司法为民,解决好人民群众打官司难的问题 司法为民既是新时代司法工作的根本宗旨,是司法人民性的具体体现,更是检验司法工作社会效果的基本尺度。只有司法公信力提升了,才能树立司法的权威,进而获得人民群众的认可、信任和支持
司法的人民性的基本内涵主要包括: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立场;以公正为核心的司法理念;以司法公信力为根本尺度;司法的人民性和公正性的辩证统一;由人民评判司法工作的成效。对公众关注的案件,要提高透明度,让暗箱操作没有空间,让司法腐败无处藏身。
〔77 〕司法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全民守法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环节,全民普法要促进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这是一项长期基础性工作。〔44 〕所谓公正司法,就是受到侵害的权利一定会得到保护和救济,违法犯罪活动一定要受到制裁和惩罚。〔6 〕胡玉鸿教授认为,该论断就是要求司法回应人民的公平正义诉求、维护人民的利益期待方面应有所作为,尤其是司法工作应吸纳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回应人民的公平正义诉求,维护人民的利益期待,重点解决损害群众权益的突出问题。
从党的司法历史发展来看,我们党在革命和建设时期注重司法人民性的实践,通过经典案例总结经验、形成制度、指导实践,具有深厚的历史传统和红色基因。也可以这样认为,社会公平正义正是通过一个个司法个案正义的实现而得以最终实现的。从一定意义上讲,司法公信力如何,直接关系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权威,关系党和国家法律制度和大政方针能否得到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四)不断提升司法效率 司法效率是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内在要求。
落实司法责任,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司法人员的权力会更大,责任也更大。要按照业务过硬和责任过硬的要求,加强司法专业化水平建设。
〔27 〕习近平总书记以人民为中心的新制度理念赋予了司法的人民性新的内涵,即坚持司法为民。〔86 〕因此,改革永远在路上,只有起点,没有终点。
一方面,司法机关面临的任务越来越繁重,压力越来越大;另一方面,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寄予厚望和期待。对此,有学者指出:司法人工智能融入司法改革是新一代科学技术推动司法改革的新范式,它为提升司法改革质效、提高司法能力、推进司法公开、坚持司法为民和公正司法提供了智能化解决方案。司法越是公开,越有利于消除司法腐败,越有利于保障人民权益。(五)完善司法便民利民工作机制 建立司法便民利民工作机制,是司法机关践行党司法为民根本宗旨的具体行动。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系统研究谋划和解决法治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幸福感、获得感。只有在党的领导下,我们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才能不变色、不走歪路和邪路,才能更好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贯彻落实到司法工作中去,保证人民权益,保证人民安居乐业。
〔114 〕这告诉我们要从根本上解决违法行为的发生,需要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方可实现法安天下,德润人心的美好图景。公正司法是人民群众的新期待。
司法体制改革的成效促进了司法公信力的提升,有助于增强广大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认可与信心。〔50 〕司法机关应把解决老百姓的现实问题,满足人民群众的迫切需求作為目标,让公平正义的阳光照进人民心田,让老百姓看到实实在在的改革成效。
从苏区的谢步升案 〔24 〕至延安时期的黄克功案 〔25 〕再至解放初期的刘青山、张子善案 〔26 〕等一批案件的处理,确立了民主法制的平等原则,强调革命的法律应体现阶级性和人民性的统一,确定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司法原则,确立了共产党员、领导干部执纪更严格的从严治党、从严治军、依法治党、依法治军的原则。〔28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司法为民的重要论述,赋予了新时代司法的人民性新的内涵,体现了司法工作的初心与使命。
〔98 〕从一定意义上说,司法人员就是最后一道防线的守护者。作为党领导的司法机关,在司法工作中应做好群众工作,既要有专业的法律水平,也要有服务人民群众的宗旨意识;既要坚持形式理性,也要维护实质理性;既要坚守程序正义,也要维护实质正义。司法程序公开是公正司法的体现,又是公正司法的重要保障。〔68 〕其中,公平正义是人民向往、幸福的尺度。
〔99 〕要加强司法人员政治素质的培养,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做公平正义的守护者,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司法必须贯彻党的根本宗旨、群众路线和优良传统,坚持司法为民、保障人民权益、公正司法、不断提升司法效率。
在法律界,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认为,我们应当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南,紧緊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牢牢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更好发挥审判机关职能作用,切实履行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 〔8 〕。再好的制度、机制,都要靠人去执行;再好的目标、愿望也是要靠人去实现。
司法的人民性需要通过司法的公正性来实现。(一)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领导 坚持党的领导,是保持司法的人民性的根本保证。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遵循司法规律,把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现代科技应用结合起来,不断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毛泽东同志明确提出,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根本属性、革命目标和工作的衡量标准,即我们党的根本性质是彻底地为人民的利益工作的 〔13 〕,革命目标就是为人民的利益而工作,工作成效的衡量标准即 为人民的利益坚持好的,为人民的利益改正错的 〔14 〕。司法体制改革成效如何,说一千道一万,要由人民来评判,归根到底要看司法公信力是不是提高了。我的这个话,对司法体制改革尤为适用。
新时代为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立场赋予了新的内涵。我国司法制度反映的是最广大人民的根本意志,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我国司法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
〔74 〕 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所系、命运所系。司法的人民性表明我国司法建设和工作具有深厚的群众基础,司法必须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
〔49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来推进司法工作,既是党的根本宗旨的必然要求和深刻体现,也是我国宪法的精神实质和重要原则。〔4 〕习近平总书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一科学论断指明了新时代司法机关的根本目标和任务,是新时代司法工作的行动指南。